法院上班穿制服吗?
法院上班穿制服吗?很多朋友都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今天就为大家解答一番,法院行政人员穿制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对于临时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着装的规定来看,统一着装,是指现职的在职在岗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的需要,不含临时工。
法院哪些人员需要穿着制服?
在我国,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衣服着装有着什么样的规定呢?
为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法院干警和聘用人员着装行为 ,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制服管理办法( 试行) 》 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作出补充规定。
第一条 着装是指法院干警、聘用人员上班时间、公务活动时统一穿着法院制服 ,包括法官袍和佩戴胸徽式系列制服。聘用人员穿着统一发放制服。
第二条下列人员工作时间、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
(一)法官;
(二)书记员(含合同制书记员);
(三)行政人员;
(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聘用协助执行员、专职驾驶员。
法院上班着装攻略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护-法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长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
第三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第四条 审判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与非审判服装混穿,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行任务时,制服的季节款式要保持一致。
第五条 着装换季日期视各地季节、气候、温度变化情况,由各级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统一要求。
第六条 着短袖夏服时,浅月白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第七条 着长袖夏服时,浅月白色长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扎系于裤(裙)腰内,佩戴小法徽,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第八条 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